世界今日报丨两部门:开展城市试点,打造一批数字化转型“小灯塔”企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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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,新的试点即将启动。6月14日,财政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通知,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。通知表示,按照部署,2023年至2025年,两部门拟分三批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。2023年将先选择30个左右城市开展试点。

试点要准确把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面临的痛点难点,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,统筹各类资源优化供给,降低数字化转型成本,以数字化转型为契机提高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,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,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通知明确,将打造一批数字化转型“小灯塔”企业,培育一批优质的数字化服务商,开发集成一批“小快轻准”(小型化、快速化、轻量化、精准化)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,通过示范带动、看样学样、复制推广,引导和推动广大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,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,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。

通知要求,聚焦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中的痛点难点,切实解决中小企业“不愿转、不敢转、不会转”的问题,围绕提质、增效、降本、减存、绿色、安全的目标,提升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能力,降低转型成本,确保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取得实效。

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将采取试点先行,再示范推广。通知表示,鼓励试点城市先行先试,探索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有效模式,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,因地制宜、循序渐进予以示范推广,实现“试成一批、带动一片”,放大规模效应、提升政策效能。

通知表示,试点城市应为地级市及以上,包括各省(区)的省会城市、计划单列市、其他地级市,直辖市所辖区县,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。2023年将先选择30个左右城市开展试点工作,以后年度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。

各试点城市应将制造业关键领域的中小企业,作为数字化转型试点的重点方向,重点向通用和专用设备制造、汽车制造、运输设备制造、医药和化学制造、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、计算机和通讯电子等行业中小企业倾斜。

资金支持方面,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奖励。其中,省会城市、计划单列市、兵团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.5亿元,其他地级市、直辖市所辖区县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。每个城市试点期两年。

来源:北京日报客户端 | 记者 孙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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